5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定了这3件大事
转自: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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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海关开始实施哪些新政策? 快来了解一下吧! 1、海关总署令第231号 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最不发达国家特别优惠关税待遇进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的令 海关总署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最不发达国家特别优惠关税待遇进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并重新公布。《办法》有两方面重要调整:一是调整原产地标准,在原产地标准之一的“累积规则”中,增加了有利于最不发达国家实现资源合理利用的两种方式:双边累积和区域集团累积,扩大了给惠措施的适用范围;二是推进证书无纸化,在海关通过“特别优惠关税待遇原产地证书签发和打印系统”接收原产地证书电子数据的情况下,进口货物收货人在申报时无需提交纸本原产地证书,提高了通关效率。 公告|海关总署第231号令 2、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12号 关于进一步扩大税收征管方式改革试点范围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税收征管方式改革,海关总署决定将税收征管方式改革试点范围扩大至在全国口岸海运、陆运、空运进口,且以无纸化方式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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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长之声:今年实现全国通关一体化 海关总署署长于广洲接受记者采访表示,全国海关将确保实现这一目标。届时全国海关将通过风险防控中心、税收征管中心集中处置关键业务,实现“全国海关是一关”。 过去 各个海关按关区划块监管,执法难以统一。 现在 风险防控中心代表总署统一布控,税收征管中心代表总署直接指挥全国各个海关现场的税收监管作业,企业面对的是中国还管这个整体,各个海关都成为整体流程中的一个环节,执法更加统一、规范、高效。 通过“一次申报、分步处置”,在口岸排查安全准入风险后,货物即可放行,放行后海关实施监管作业,从而大大加快货物通关速度。 通过企业“自报自缴”,海关税收征管作业后置,进一步缩短货物通关时间,降低贸易成本,也有利于强化企业申报责任。 今年,海关将加快风险防控中心、税收征管中心的建设布局并全面启用,其他配套改革同步推进,基本完成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 内容来自:海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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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关总署出台了2017年海关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重点工作。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张广志表示,2015、2016年海关总署分别制定了16项、14项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重点工作,2017年重点工作也印发实施。海关不断深化改革、优化监管服务、加强国际合作,深入进行政策沟通、推动设施联通、促进贸易畅通、服务资金融通、带动民心相通,在推进“五通”中全方位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一、扩大口岸开放 包括落实口岸发展“十三五”规划,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的项目制定; 支持云南、广西等地开展“一口岸多通道”监管模式创新;为内陆铁路集装箱场站对外开放创造条件;与毗邻国家围绕重点口岸开展合作,推进跨境监管程序协调; 筹备开好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运输分委会口岸工作组第二十次会议、中越陆地边境口岸管理合作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和中蒙边境口岸管理合作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积极推动相关会议达成共识。 二、注重机制建设 &nbs...